刘纪鹏:民营经济的春天来了

时间:2023-07-21 来源:

刘纪鹏:民营经济的春天来了

  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该《意见》一经发布,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烈的讨论。针对这一文件,《财经》杂志也特别邀请到了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著名经济学家刘纪鹏教授,为我们解读和认知这一文件。

  修小思:刘教授您好,您觉得在当前的时间节点下发布该《意见》,有什么样的背景和意义?

  刘教授:

  众所周知,在当前形势下,急需我们的民营经济发挥“56789”的作用。然而这些年来,确实在发展民营经济上存在的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比如像民营经济使命结束论、退出历史舞台论,甚至还有人把我们的现代化将人民与资本对立起来,就导致一些民营企业有躺平的现象。

  而本《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坚决抵制那些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在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的错误言论和做法,强调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良好舆论环境,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地位。

  修小思:

  所以《意见》的意义不仅仅是提振了民营企业的信心,也提振了整个社会对未来经济发展的信心吗?

  刘教授:

  对,信心比黄金更重要。《意见》中,出现了很多新的有关“提振信心,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观点,比如说要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的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的、合规的经营获得的财富,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产权和企业家的权益等。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提到了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并且首次提出了民营经济也要和国有企业一样的,做大、做优、做强的战略新目标,同时还提到了要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今天这个政策是促进民营企业壮大发展的31条,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主要有三点。

  第一点,关于金融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给予一系列的金融政策,要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第二点,从法律的角度看,要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要防止和纠正用行政或者刑事的手段干预市场经济的纠纷。结合着这次万达和万科的纠纷,提出了要进一步规范涉及到产权的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的四超查封和扣押冻结财产。要对那些涉及企业案件的申诉和再审等机制进行常态化的纠正机制。总之,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法律制度一定要建立起来。

  第三点,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要给予政策扶持,这就与前一阶段简单的批判平台经济不一样了,而是要引导平台经济进一步向开放、创新、赋能的方向发展。特别是要补齐发展的短板弱项,要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甚至在国际竞争中要大显身手。为下一步平台经济要发展到国外去指方向,同时也提到了要鼓励民营经济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他们的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这三点给我印象最为深刻。

  修小思:

  您刚才为我们解读了政策的背景、意义,还有亮点。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政策都是看得见摸不着,他不知道这个政策到底如何要落实到实处。最近就是万达和万科之争引起了很多的热议,各自有各自的观点,您也发表了很多建议。您觉得该《意见》的发布对两万之争有没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刘教授:

  如果要谈这个《意见》的意义和如何具体落实,就需要我们各个部门和经济界各界人士一起来把它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比如说最近的两万的纠纷,恰恰跟这个政策密切相关。既体现了这个指导意见当中的法律问题,也体现到了金融的支持问题。

  就万达集团来说,基础产业架构是不错的。在全国有480多个万达广场,涉及到了280多个城市以及220多万人的就业。就目前而言,一个城市只要有一个万达广场,就能带来一方商业的繁荣、带动一方的就业。这不仅对于拉动消费有积极意义,在我们今天就业艰难的背景下有着重要作用。同时,万达周边房地产的环境也能够带起来,一定程度上为地方的财政解决困难。万达企业的经济效益很好。

  因此,我认为意见发表之后各个政府有关部门一定会推出落实这个文件的一系列实际行动。证券监管部门如果在资本市场上能够给予支持,解决万达上市的老大难问题。这样的案例,对于提振民营企业的信心一定能够发挥出积极的表率作用。

  其次,两万的这次纠纷涉及到了法律的环境问题。企业之间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信心问题就容易导致信任问题。特别是在这三年,我们遇到了疫情、房地产下行以及经济困难和地方的一些房地产支持政策的变化。这种背景下,企业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是正常的,但是法律上如何裁处这些经济纠纷?比如像前边提到的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的这种冻结查封财产,可能就不太正常。

  如果法律上能够像促进的《意见》提出的一样:创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这些小矛盾就很容易化解,所以《意见》出台恰逢其时。对于当前民营企业之间普遍存在的纠纷以及引发的法律问题具有极重要的指导意义,法律是稳定社会、护航经济发展的稳定器。

  最后,我也特别想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金融领域的带来的新问题,也对我们的司法系统提出了新的挑战。比如说像这次万科跟万达的纠纷,一个13.8亿的纠纷,但法律上就是由于对于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关系、注册资本和净资产的关系缺乏认知发生了误判,以为19.8亿的股权就是19.8亿元。但如果这背后代表的是1200亿的净资产,就会产生在这种查封背景下对好的企业直接的影响。

  因此,这次文件的提出,法律界今后在跨界沟通解决疑难问题上,一定会倾听各界的意见,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使我们的法律、司法系统能够为稳定社会、护航经济发展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修小思:

  那也就是说,《意见》给一些曾经民营经济当中模糊不清的地段画了一个清晰的概念,让更多的民营经济知道方向到底往哪走。

  刘教授:

  非常正确。这次确实把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全都澄清了,并且表达了党中央、国务院要坚定发展民营经济的信心。我觉得这个文件对于目前所谓社会上流行的民营企业“躺平”来讲,是一个新的纠正。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个人认为,民营企业的春天来了。

  修小思:

  好的,谢谢刘教授。不仅仅从概念上为我们解读了《意见》,也举了更实际的例子,让我们更深刻理解《意见》的意义,也期待更多的民营经济能够发挥出更好的作用,也期待我们的中国式现代化可以越来越好,中国的经济能够越来越好。谢谢刘教授。

  (编辑:黎小星 责任编辑:王玉均)